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有哪些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必备条款: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劳动合同期限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劳动报酬

社会保险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建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务必详细列明这些条款,以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