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产假请假多少天

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并给予其配偶15天护理假。因此,在湖北省,女职工的产假总共为158天。

此外,湖北宜昌市还鼓励支持城区用人单位将在宜合法生育妇女的产假延长至1年,配偶护理假延长至30天,但这一政策为鼓励性政策而非强制。

综上所述,湖北省的女职工可以享受的产假天数为158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