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独子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地点如下:
2016年1月1日之前 :夫妻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女方年龄未满49岁,尚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由夫妻双方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或者乡镇或(街道)公共服务办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2016年1月1日之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相关规定,不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补办流程
丢失独生子女证后,应先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并填写丢失证明。
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社区服务中心,填写一份独生子女证补办申请表,并提供个人身份证明、结婚证、户口本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提交所有材料后,工作人员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进行公示,等待无异议后,便可补办新的独生子女证。
综上所述,办理独子证的地点主要是户籍所在地的社区、乡镇或街道公共服务办,补办则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社区服务中心。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