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通常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其他城镇社会组织及其职工)。
2. 城镇各类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驻津办事机构和私营企业等。
3. 灵活就业人员,如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在参加职工基本医保时可以选择参加生育保险。
4. 领取失业金期间的人员,在参加职工基本医保时同步参加生育保险,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个人不缴费。
生育保险待遇通常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具体支付范围可能包括产前检查费、生育的医疗费、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医疗费用。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因地区而异,具体政策以当地医疗保障局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