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什么理什么不诉不理

“不告不理”原则在民事诉讼中主要指 没有原告的起诉,法院就不能进行审判。具体包括以下两层含义:

法院启动审判程序的先决条件:

没有原告的起诉,法院不得启动审判程序。原告的起诉是法院开始审理案件的必要前提。

审判范围与原告起诉范围的一致性:

法院审判的范围应与原告起诉的范围相一致,法院不得对原告未提出诉讼请求的事项进行审判。这意味着法院只能审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不能超出原告的诉讼请求范围进行审理。

这一原则体现了对当事人自主处分权的尊重,确保法院在审理案件时能够集中资源和精力处理当事人真正关心的问题,从而维护司法公正和效率。

总结来说,“不告不理”原则是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原则,它要求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必须严格遵循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不能主动审理未起诉的事项。这一原则有助于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