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社保的转移接续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进行:
在新就业地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申请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
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线上办理流程
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打开浏览器,在地址栏输入: https://si.12333.gov.cn/,进入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点击【登录账号】,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平台。如果没有账号,点击【个人注册】,完成实名认证后,可以进行社保关系转移申请。
填写社保转移申请
在登录的主页,找到【关系转移】,选择相应的社保类型(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申请),填写申请人联系电话、户籍、转入地、转出地等个人信息,并提交申请。之后可以通过平台提供的查询功能,随时了解审核进度及结果。
使用掌上12333APP
下载并登录“掌上12333”APP,选择“服务”-“社会保障”-“社保关系转移”,点击“社保转移申请”,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申请完成后,可以通过“社保转移进度查询”模块查询办理进度。
电子社保卡小程序
以“随申办市民云”APP或微信、支付宝的“随申办”小程序为例,搜索“电子社保卡”,进入应用服务界面,选择“人社办事 - 社会保障 - 养老保险”中的“养老关系转移”,填写“基本信息、转移信息”,并提交申请。提交申请后,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受理申请,进行后台审核,申请人可以通过电子社保卡“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 - 申请记录”查询进度。
注意事项
转移时只转移缴纳社保的年限,不转移缴纳金额。
转移过程中,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证件和资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离职证明等。
确认原社保缴纳地的社保已经结算,并拿到社保转移单,在新的社保缴纳地确认缴纳社保,并已存在社保账号。
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可以顺利完成异地社保的转移接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