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地属于 未利用地。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主要包括荒草地、盐碱地、沼泽地、沙地、裸土地、裸岩地等难以利用的土地。荒地通常指未经开垦或虽经开垦但未能形成一定生产能力的土地,其性质决定了在使用和管理上与农用地和建设用地有所不同。
具体来说,荒地的分类包括:
集体性质的未利用地:
荒地大多属于农村集体土地,不在确权发证范围内,但可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用于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国有土地:
除了极个别国家规定属于国有土地的荒地外,大多数荒地都属于集体土地。
从法律定义上来看,荒地不属于农用地或建设用地,而是被归类为未利用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因此,荒地的性质和分类主要依据其是否经过开垦、是否适合农业或其他用途,以及土地所有权归属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