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评为d级怎么办

企业被评为D级后,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纳税信用修复

如果企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

对A企业进行纳税信用修复,修复后不为D级的;

被关联为D级的企业,从被直接判为D级起连续6个月没有新增纳税信用失信记录。

纳税信用修复操作步骤包括: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然后点击“纳税信用”模块的“纳税信用修复”进入办理页面;

填写申请表,选择评价年度,并说明可修复申请原因;

如果需要,提供举证纠正日期和纠正情况说明;

确认无误后提交申请,并等待税务机关审核。

了解D级企业的管理措施

D级企业将面临以下措施:

公开D级纳税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名单,并对其注册登记或负责经营的其他纳税人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

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政策办理,普通发票的领用实行交(验)旧供新、严格限量供应;

加强出口退税审核;

加强纳税评估,严格审核其报送的各种资料;

列入重点监控对象,提高监督检查频次,发现税收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适用规定处罚幅度内的最低标准;

将纳税信用评价结果通报相关部门,建议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

D级评价保留2年,第三年纳税信用不得评价为A级;

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实施的联合惩戒措施,以及结合实际情况依法采取的其他严格管理措施。

补救措施

对于因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判为D级的纳税人,需完成的补救措施包括:

失信主体信息已按规定不予公布或停止公布,且申请前连续12个月没有新增纳税信用失信行为记录;

已纠正纳税信用失信行为、履行税收法律责任,或失信主体信息已按规定不予公布或停止公布,申请前连续12个月没有新增纳税信用失信行为记录;

未按税务机关处理结论缴纳或者足额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未构成犯罪,纳税信用级别被直接判为D级的纳税人,需在税务机关处理结论明确的期限届满后60日内足额缴纳、补缴;

被纳入非正常户状态的纳税人,需履行相应法律义务并由税务机关依法解除非正常户状态。

重新评价

D级企业直接责任人在企业被评价为D级之后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企业评价为D级(简称关联D),关联D只保留一年,次年度根据《信用管理办法》规定重新评价但不得评为A级。

综上所述,企业被评为D级后,应积极采取纳税信用修复措施,了解并遵守D级企业的管理措施,完成必要的补救措施,并在下一年度重新评价时争取更好的信用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