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收入是指企业或个人在一定时期内从各种来源获得的全部收入。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营业收入:
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经常性的、主要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制造业的销售产品、半成品和提供工业性劳务作业的收入等。其他业务收入是指除主营业务收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包括材料销售、外购商品销售、废旧物资销售、下脚料销售等。
投资收益:
包括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收入。这些收入来源于企业的投资活动,如股票投资、债券投资等。
租金收入:
包括出租资产(如房地产、设备等)所获得的租金。
其他收入:
包括政府补助、养老金、捐赠、罚款收入等。
非货币形式收入:
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存货、劳务及有关权益等,这些收入应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
法律诉讼赔偿:
因酒店运营产生的法律诉讼而获得的赔偿。
其他收益:
如业务中断保险或其他收入损失保险的收益(管理公司直接收到该等保险收益的除外)。
综上所述,总收入是一个综合性的概念,涵盖了企业从各种来源获得的各类收入。在计算总收入时,应包括上述所有内容,并且需要按照公允价值确定非货币形式收入的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