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给什么手续

办理签证需要准备以下手续和材料:

有效护照 :需要提供所有签证记录的复印件,以及至少两张近期的护照照片。

证件和证明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集体户口,则需提供公安局出具的户籍证明。

与申请事由相关的各种证件,例如出生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

在职员工需提供“在职证明”信原件,无工作者需提供能证明个人经济状况的文件,如工资单、存折等。

签证保险一份,保险金额通常为三万欧元或三十万人民币以上,需覆盖整个旅行期间。

往返机票订票单。

出国证明,如工作单位出具的包括申请者姓名、职务、工资,在国外旅游时间的证明。

在申根国家居住和接待证明,可以是网站订房证明或酒店传真件。

个人经济担保,如工资证明、无冻结的存款证明,或房产证、车辆购买证明等。

填写签证申请表格:

需要填写并递交签证申请表格,该表格通常需要用外文填写,并附上本人照片。

面谈:

某些国家要求申请人必须面谈,以决定签证申请的结果。

缴纳签证费用:

申请签证时通常需要先缴纳费用,有些国家则是在签证申请成功后再收取费用。

提交申请:

将所有准备好的材料和表格提交给前往国家的驻华大使馆或领事馆。

等待审批:

大使馆或领事馆将申请表格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呈报国内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审批意见会通知驻该国使领馆。

领取签证:

如果申请被批准,使领馆将发给签证;如果被拒绝,也会通知申请者。

建议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和手续,以确保签证申请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