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各级有哪些级别

中国的行政区域划分通常分为以下四级:

省级行政区:

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共34个。

地级行政区:

包括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盟,共333个。

县级行政区:

包括市辖区、县级市、县、自治县、旗、自治旗、特区、林区等,共2843个。

乡级行政区:

包括镇、乡、苏木等。

各级行政区对应的行政级别从高到低一般为:

国家级正职

省部级正职

厅局级正职

县处级正职

乡科级正职

其中,省级行政区的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套班子)的正职领导都是省部级正职,地级行政区的四套班子的正职领导都是厅局级正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