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有什么条款

招标过程中应遵循的条款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招标范围

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招标规模和标准

由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分为必须招标的范围和必须进行招标的规模标准,满足其一即可。

招标方式

包括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发布

招标文件应包括投标邀请、投标人须知、技术规格、合同条款等内容。

招标文件应当使用国家规定的标准文本,根据项目的具体特点与实际需要编制。

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提交

投标人须知包括密封、签署、盖章要求等。

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和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等。

评标方法和标准

招标文件中应明确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废标条款。

评标过程应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招标结果符合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签订

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

招标文件应包含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招标项目的审批和备案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先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

招标项目需要履行备案程序的,应当完成备案程序。

法律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等各方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些条款共同构成了招标活动的法律框架,确保招标过程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