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宣布破产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破产申请
债权人或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申请主体包括债务人、债权人以及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
法院立案审查
人民法院会对破产申请进行立案审查,决定是否受理案件。如果受理,法院应依法通知所有债权人,并发出公告。
债权申报与登记
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并提供证明资料和说明是否有担保的情况。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在3个月内申报是否有担保的债权。未在期限内申报的,视为主动放弃债权。
召开债权人会议
组成债权人会议,并就整顿与和解协议讨论。会议是破产程序中的最高权力机构,可以决定破产的最终处理方式。
破产宣告
法院在审查后,如果确认企业符合破产条件,会宣告企业破产。破产宣告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公开进行,通知债务人和提出破产申请的债权人。当事人拒不到庭的,不影响裁定的效力。
成立清算组
破产宣告后,人民法院应依法组织股东、相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清算组负责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并依法进行分配。
破产清算
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清理、评估、处理、分配。财产分配的顺序包括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到期债务,剩余财产由股东按比例分配。
终结破产程序
清算组完成财产分配后,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情况,并申请终结破产程序。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企业注销登记,破产程序正式终结。
在整个破产程序中,法院的裁定具有最终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上诉。企业宣布破产是一个复杂的法律过程,涉及多方面的权益和程序,建议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