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监察指什么

国家监察是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最高监察机关,即国家监察委员会及其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成立于2018年3月,负责全国监察工作,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并对其负责和接受其监督。其主要职责是维护法治、监督权力、推动政治清明,并监察所有行使国家公职的人员,包括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委员会机关、国有企业的管理人员等。

国家监察委员会的具体职责包括:

1. 监督、调查、处置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

2. 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

3. 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监察机关包括中央的监察部、省级监察厅、地级及县级监察局,以及各级派出机构,全面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及公务员。

综上所述,国家监察是指国家设立的专门机关,负责对所有行使国家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以确保公权力的正当行使和防止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从而维护法治和政治清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