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申请需要提供什么

商标申请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以企业名称申请注册的

营业执照复印件,并需在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以个人名称申请注册的

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上需加盖公章。

商标文字或图样

需要保护颜色的,还需要提供彩色图样。

拟注册的商品/服务项目

可根据申请人自己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参照《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分类)第十版以及商标局根据上述国际分类表修改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来填写。

商标代理委托书

提供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商标代理委托书》,该委托书可从本网站上下载,地址应与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完全一致。

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

商标样图5份,指定颜色的应当提交着色图样5份、黑白墨稿一份。

能够证明申请人身份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用人物肖像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还必须提供肖像权人的授权书并经公证机关公证。

申请注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还应当提交主体资格证明和使用管理规则等。

优先权证明文件,如果申请人要求优先权,须在申请书上填写初次申请国、初次申请日期及申请号,并需在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

以上是商标申请所需的基本材料,具体所需材料可能会根据不同的申请类型和商标局的要求有所变化,建议在申请前详细咨询当地商标局或专业代理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