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付义务是法律概念,特别是在合同法中,它指的是合同关系中必须履行的义务。给付义务可以分为两大类:
主给付义务
也称为主义务,是债所固有、必备,并决定债的类型的基本义务。
例如,在买卖合同中,卖方交付标的物和买方支付价款均属于主给付义务。
从给付义务
也称为从义务,不具有独立的意义,主要功能是辅助主给付义务,确保债权人的利益得到最大满足。
例如,在买卖合同中,卖方提供的包装、售后服务等可能属于从给付义务。
给付义务不仅包括金钱给付(如债权本金、利息等),还包括行为给付(如作为或不作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全面履行自己的给付义务,并遵循诚信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