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和第七十三条的规定,缓刑的适用条件和考验期限如下:
适用条件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
犯罪情节较轻;
有悔罪表现;
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对其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考验期限
拘役: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结论
拘役:最低刑期为二个月。
有期徒刑:最低刑期为一年。
因此,缓刑的最低刑期取决于原判处的刑罚类型,拘役为二个月,有期徒刑为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