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产公证时,您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公证申请书 :明确申请公证的事项和请求。身份证明
自然人:身份证、户口簿等。
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房产产权证明
房产证。
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
协议书:
涉及房产买卖、赠与等事宜的草拟协议,双方当事人签名和订约日期通常留空,待公证员审查修改后签名。
其他相关材料
涉及房地产开发的:土地使用权证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
涉及房产预售、销售的:房地产预售、销售许可证等。
涉及房地产担保的:房地产所有权及使用权证明。
涉及继承房产的:继承权公证书、房产所有权证、契税发票等。
涉及遗嘱继承房产的:遗嘱公证书、房产所有权证、契税发票等。
涉及赠与房产的:赠与公证书、房产所有权证、契税发票等。
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
房产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
房产契税完税凭证。
契税减免审批表(如适用)。
请根据具体公证事项的要求和公证处的指导准备相应的材料。需要注意的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合法、充分,否则公证机构可能会要求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