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监理单位的监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合同履行情况
检查监理单位是否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履行其职责。
现场项目部满足实际需要
评估监理单位现场项目部的组织结构和人员配置是否满足工程实际需要。
监理人员行为
监督监理人员是否存在损害建设单位利益的行为,例如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
服务承诺履行情况
考察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服务承诺的履行情况,并进行评价。
资质审查
审查监理单位的资质,包括监理机构的设置、人员资格和同类工程监理经验。
市场行为监管
对监理单位的市场行为进行监管,如是否存在转让监理业务、挂靠、压级压价等违规行为。
教育培训
督促监理单位加强对其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监理人员的专业水平。
旁站监理
确保监理单位对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旁站监理工作到位。
材料核验和工序验收
监督检查监理单位在建筑材料核验和工序验收环节是否严格把关。
不良行为记录
建立完善的不良行为记录档案,对监理企业和从业人员的不规范行为进行记录和监管。
通过上述措施,可以有效地对监理单位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