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建筑面积的计算涉及多个方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单层住宅
不论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
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如果内部带有部分楼层(如阁楼),也应计算建筑面积。
多层或高层住宅
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
底层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二层或二层以上按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的水平面积计算。
地下架空层
用深基础做地下架空层加以利用,层高超2.2米的,按架空层外围的水平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通道和门厅、大厅
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不论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大厅内回廊部分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和附墙囱
均按建筑物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公摊面积
公摊面积=公摊系数×套内建筑面积。
公摊系数=总公共分摊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总套数)。
其他特定部分
突出墙外的门斗、有顶盖和柱子的走廊、檐廓和雨篷等,按柱子的外边线水平面积计算面积。
没有柱子、走廊、雨篷的,按其投影面积的50%计算建筑面积。
封闭式阳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50%计算建筑面积。
室外楼梯,无论是作为主要通道还是供疏散之用,均应按每层的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技术层
住宅建筑内的技术层(放置各种设备和修理养护用),层高超过2.2米的,按技术层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两个建筑物之间的架空通廊
有顶盖的架空通廊,按通廊的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无顶盖的架空通廊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这些计算规则在《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中也有明确规定,确保了建筑面积计算的准确性和公平性。在实际操作中,建议结合具体住宅的结构和实际情况进行详细计算,并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明确认定所购买的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