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后出判决书的时间并不固定,它取决于案件的性质、审理程序以及案件本身的复杂程度。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及判决时间的一般情况:
刑事案件
一般情况下,公诉案件应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存在其他特定情形的案件,经上级法院批准后,可延长三个月。
特殊情况如需进一步延长,需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案件
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通常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宣判。
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一般需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宣判。
特殊情况下,经法院院长批准,审理期限可再延长。
特殊情况
如果案件涉及重大、疑难、复杂的法律问题,或者需要向上级法院请示,审理期限可以适当延长。
当庭宣判的情况下,判决书应在五日内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定期宣判的情况下,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时间框架仅为一般规定,实际判决时间可能会因案件具体情况和法院工作效率等因素有所不同。如果需要更详细的信息,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