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户口迁出怎么办理

集体户口迁出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准备相应的材料。以下是详细的步骤和所需材料:

准备材料

集体户口卡个人页原件。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单位同意户口及档案迁出介绍信。

白底1寸证件照一张。

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如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银行按揭合同及近一个月的水电费单(如房产证在银行抵押)。

办理流程

携带上述材料,前往准备接收档案的人才中心开具调档函。

-拿着调函去现在存档的地方调档。

提交所有资料并进行确认无误后,存档并办理户口变更,办理时间约为15-45个工作日。

如果是市外迁移,需要带身份证、房产证到房产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户口准予迁入证明,然后带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到现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准予迁出证明,最后带户口准予迁出证明到房产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如果是本地迁移,则手续更简便,直接带身份证、房产证、户籍卡到派出所办理迁移户口即可。

具体步骤

向迁入地派出所户籍提出迁入申请,得到迁入地派出所的同意迁入。

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同意迁出,并开据户籍证明,无违法、违纪证明。

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同意迁入市(县)级公安局户政科或派出所(户籍科)办理迁入。

迁入地公安局派出所户籍户政科(户籍科)依据相关证明材料为你签发《准迁证》。

持《准迁证》回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持迁移证、身份证去需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建议:

在办理集体户口迁出手续前,最好先咨询当地的人才中心、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办理。

如果涉及到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情况,需要提前准备好相关复印件,并确认银行是否同意提供这些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