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遗属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自书遗嘱
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
由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代书,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打印遗嘱
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录音录像遗嘱
由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口头遗嘱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公证遗嘱
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公证遗嘱在法律上证据效力是最强的。
建议
选择合适的遗嘱形式:根据遗嘱人的具体情况选择最合适的遗嘱形式,例如,如果遗嘱人不会写字或因病不能写字,可以选择代书遗嘱或录音录像遗嘱。
确保见证人资格:无论是哪种遗嘱形式,都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且见证人应当是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
明确遗嘱内容:遗嘱内容应明确具体,包括财产的名称、数量、所在地,以及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姓名和分配方式。
公证遗嘱的效力:如果条件允许,建议选择公证遗嘱,因为其法律效力最强,能够更好地保障遗嘱人的意愿和遗产的合法分配。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确保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避免后续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