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所能寄什么

拘留所允许寄送的物品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生活必需品

洗漱用品

衣裤(包括内衣、内裤、毛衣、棉被等)

鞋子(除皮鞋以外的所有款式)

文具和信纸

文房四宝(笔、墨、纸、砚)

信笺簿纸

现金

看守所可以代为保管现金,但通常会有存款金额和账户余额的限制

药品

一般性的急救药或常用药物,需保留外包装,防止被拆解或替换

其他物品

某些看守所可能允许寄送其他特定物品,但需提前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注意事项:

所有寄送的物品必须经过拘留所的检查登记,非生活必需品通常不予接收或由拘留所统一保管。

某些看守所可能有额外的通信规定,例如只能寄平信、不收信封形式的信件等,因此寄信前需了解具体拘留所的通信规定。

药品类物品必须保留外包装,以防被拆解或替换。

建议您在寄送物品前,先与目标拘留所联系,了解其具体规定,以确保所寄物品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