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是指没有施工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以盈利为目的,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承揽施工任务的行为。要理清挂靠关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判断:
资质条件
实际施工人(挂靠人)通常没有从事相应建筑活动的资格等级。
被挂靠的施工企业应具备与建筑项目要求相适应的资格等级。
合同关系
挂靠人通常以被挂靠人的名义参与招投标、签订建筑施工合同。
挂靠人与被挂靠人之间没有产权联系、劳动关系或财务管理关系。
管理责任
挂靠人在承揽施工任务后向被挂靠人支付管理费,被挂靠人一般不参与工程施工管理,或仅形式上管理,不承担技术、质量、经济等实质责任。
财务往来
被挂靠人与发包人之间可能没有实质上的工程款收付关系,而是通过“委托支付”、“代付”等方式进行。
材料采购和设备租赁
如果施工合同约定由被挂靠人负责采购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或租赁施工机械设备,但实际上并非由被挂靠人进行采购或租赁,或者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明,这可能表明存在挂靠行为。
法律规避
挂靠的双方当事人主观上通常是为了规避法律,达到盈利目的。
根据《建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挂靠行为是违法的,所签订的合同无效,且挂靠双方应分别承担过错责任。在实践中,如果存在上述特征,则可能构成挂靠关系。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情况可能因案例而异,具体判断还需结合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