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行为算贿赂

贿赂是指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对方单位或个人金钱或其他利益,以排斥竞争对手,获得更大利益的行为。具体行为包括:

给付或收受现金的贿赂行为。

给付或收受各种费用(如促销费、赞助费、广告宣传费、劳务费等)、红包、礼金等。

给付或收受有价证券(如债券、股票等)。

给付或收受实物(如高档生活用品、奢侈消费品、工艺品、收藏品等,以及房屋、车辆等大宗商品)。

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

索取贿赂,即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主动向对方索要贿赂,可以采取口头、书面、当面、通过第三者转告等多种方式。

收受贿赂,即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是否执行其职务所要求的行为为条件,收受他人主动送予的财物,可以是直接收取,也可以是间接收取,可以是事前收受,也可以是事后收受。

贿赂行为不仅限于金钱和实物,还包括其他可以用金钱计算的财物和非物质性利益,如提供国内外各种名义的旅游、考察等。

建议:在商业活动中,应遵守法律法规,杜绝任何形式的贿赂行为,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正常的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