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庭中,通常有以下人员:
合议庭组成人员
审判长
审判员或人民陪审员(独任审判时只有一名审判员)
法庭开庭过程的文字记录人员
书记员
案件的当事人
原告
被告
第三人
刑事案件中的公诉人
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的人
诉讼代理人
辩护人
其他出庭法庭的人
翻译人员
鉴定人
证人等
法院方面
法警
原告方面
原告
原告代理人/辩护人
原告代理律师
被告方面
被告
被告代理人/辩护人
被告代理律师
其他可能相关人员
相关证人
公诉人
旁听人员
总结起来,法庭中的人员构成包括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书记员、法警、原告及其代理人或辩护人、被告及其代理人或辩护人,以及其他可能的证人、公诉人和旁听人员。具体人员构成可能会根据案件的性质、审理程序以及法庭的规则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