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澳门,如果逗留时间超过了规定的七天,通常会面临以下处罚:
罚款:
每日罚款200澳币。
驱逐出境:
若长时间逗留,则会被驱逐出境。
限制入境:
下次入境可能会受到限制。
具体规定如下:
根据第5/2003号行政法规第32条第一款的规定,逾期逗留不超过30日者,每逾期逗留一日,罚款200澳门元。若在180日内重犯或逾期逗留超过30日者,即被视为非法移民,须被驱逐出境及被禁止于某段期间再进入澳门特别行政区。
如果逾期逗留时间更长,可能会有更严重的后果,例如被限制入境更长时间,甚至被计入入境黑名单。
建议:
建议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办理出境手续,以避免不必要的罚款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