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农民怎么补偿

根据《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农民在雄安新区的征地补偿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土地补偿费:

按照每亩12万元的标准支付。

青苗补偿费:

征收小麦、玉米等大田作物,按照每亩1500元的标准给予补偿;其他农作物、林木、灌溉设施等地上附着物,据实评估补偿。

附着物补偿费:

对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附着物进行价格评估后确定补偿数额。

安置补助费:

对因征地造成的富余劳动力支付的补偿费用。

过渡期补助:

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每亩每年1500元给予被征地户,直至整村征迁实施为止。

按时征收奖:

被征地村集体在规定时间完成征收的,按照每亩3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宅基地补偿:

每处宅基地给予20万元综合补偿,对宅基地上的房屋及附属物进行价格评估后确定补偿数额。

其他补偿:

包括坟墓迁移补偿等。

补偿资金由新区支付中心会同县财政部门根据补偿资金分配方案和清单,直接拨付至个人账户。具体的补偿方案和资金分配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拟定,并经村民会议或其授权村民代表会议研究讨论决定,报新区管委会备案。

请注意,这些信息基于2020年发布的数据,实际补偿标准可能会有所变动。建议联系当地相关部门获取最新的补偿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