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时传唤是指 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机构可以根据审判案件的实际需要,不受时间限制地传唤当事人。这种传唤方式旨在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和及时解决案件。
具体而言,传唤的对象包括不需要逮捕或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其住所、工作单位进行讯问,但必须出示相应的证明文件。对于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
此外,在取保候审期间,司法机关也有权随时传唤被取保者,以确保案件调查、起诉和审理的顺利进行。被取保者必须随时配合传唤,及时到指定地点。
综上所述,随时传唤是司法机关在审判案件过程中,根据实际需要,不受时间限制地通知当事人到案的一种法律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