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并购的主要方式包括以下几种:
协议收购
收购人直接与上市公司股票持有人达成股份转让的协议,并按照协议规定的条件、收购价格、收购期限以及其他约定的事项收购上市公司股份。
要约收购
收购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百分之三十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以要约收购方式向该公司的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按照约定的价格购买股票,以获取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管理层收购
公司的经理层利用借贷所融资本或股权交易收购本公司的行为。管理层收购的结果是,公司的经营者变成了公司的所有者。
公开征集受让人方式
上市公司公开征集受让人,可以利用竞价转让的优势实现股权转让利益的最大化。
一致行动人收购
投资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与其他投资者共同扩大其所能够支配的一个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数量的行为或事实。
债转股方式
并购方将对目标公司的债权转化为股权或者从资产管理公司收购上市公司的债务,再将债权转换为股权,并达到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目的,从而实现对上市公司的并购。
横向并购
并购企业选择在同一行业从事同类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作为目标企业进行并购。主要目的是消除竞争对手、扩大市场份额、增强垄断实力、形成规模效应等。
纵向并购
发生在同一产业的上下游之间的并购,并购企业的产品处于被并购企业的上游或下游,是前后工序或生产与销售的关系。纵向并购的企业之间不是直接的竞争关系,而是供应商和需求商之间的关系。纵向并购可以达到加强各生产环节的配合,进行协作化生产的目的。
复合并购
同一行业横向并购与垂直型并购相结合的公司并购,或不同行业的公司之间的并购。
现金收购
通过支付现金购买目标公司的股份或资产。
换股收购
通过交换股份的方式收购目标公司的股份。
杠杆收购
利用高负债融资进行公司收购。
债务并购
通过承担目标公司的债务进行收购。
协议收购国有股和法人股
针对国有股和法人股进行的协议收购。
并购包装上市
通过并购将目标公司包装后上市。
买壳上市
通过收购已上市公司的壳资源,注入资产并实现上市。
借壳上市
通过收购上市公司的控股权,利用其壳资源实现自身上市。
这些并购方式各有特点,上市公司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并购目标选择合适的并购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