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通常是根据职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来计算的,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计算公式
对于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计算月平均额作为缴费基数。
如果职工工作时间不满一年,则按照实际工资计算。
上下限限制
如果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则按照60%计算。
如果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则按照300%计算。
特殊情况
如果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则按照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示例
假设职工上一年度基本工资为5000元,年终奖为10000元,则缴费基数为(5000×12+10000)÷12=5833.33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以上信息综合了多个时间点的相关规定,请以最新的官方发布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