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理学生贷款

办理学生贷款的一般流程如下:

学生提出申请

学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学校机构提出申请,领取《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等材料,并如实完整填写,同时准备好有关证明材料一并交回学校。

学校机构进行贷款初审

学校机构在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下达的年度借款额度及控制比例内,组织学生申请借款,并接受学生的借款申请。学校机构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其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经办银行进行贷款审批

经办银行在收到学校提交的《信息表》和申请材料后,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如有差错或遗漏,会要求学校进行更正或补充。经办银行的复审工作在收到学校提交的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在全部审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经办银行将统一编制审查合格的借款学生名册随同空白借款合同及借据送交学校。

与学生签订借款合同

贷款申请被批准后,学校根据经办银行提供的借款学生名册,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组织学生填写、签署借款合同及借据的工作,并提交经办银行。

贷款的发放

学杂费贷款由银行按学年(期)直接划入借款人所在学校指定的账户,生活费贷款划入借款人指定的个人结算账户。

具体申请方式:

网上申请

可以在电脑上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进入后选择“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然后登陆账户(如果没有账户可以注册),点击“贷款申请--新增”,再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最后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贷款手续。

学校申请

新生开学后可以在学校的助学贷款窗口办理,带好本人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住址证明等资料即可。

注意事项:

申请学生贷款需要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以及其他贷款机构可能要求的材料。

贷款的还款方式和时间应在签订借款合同时约定,一般最迟在毕业后第一年开始还款,并在毕业后4年内还清。

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申请方式,并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便顺利完成贷款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