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商品房变成危房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立即搬离并申请改造
住户需要立即搬离危房,并向当地政府申请危房改造。政府会根据房屋的危险程度和影响范围,安排修建计划,并提供经济上的补助。
委托专业鉴定
危房需由鉴定单位提出全面分析、综合判断的依据,报请市一级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审定。鉴定机构会收取鉴定费,费用通常由房屋所有人承担。
根据鉴定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观察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继续观察的房屋。
处理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技术措施后,可解除危险的房屋。
停止使用:适用于已无修缮价值,暂时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房屋。
整体拆除:适用于整幢危险且无修缮价值,需立即拆除的房屋。
选择重建或加固
如果房屋损坏严重、无法修复或加固改造成本过高,可以考虑拆除重建。拆除重建工作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确保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
如果危房等级较低,具备维修加固的条件,可以采取加固改造的措施,如制定加固方案、选择合适的施工队伍、办理相关手续等。
法律途径
如果商品房变成危房是由于开发商或卖家的责任,可以寻求法律途径,如申请撤销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建议:
住户应尽快联系当地政府部门和鉴定机构,了解具体的危房等级和改造方案,选择最合适的处理方式。
在整个过程中,确保与相关部门保持沟通,及时跟进改造进度和补助资金的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