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公章是代表学校正式身份和职权的重要标识,具有法律效力。以下是有关学校公章的一些基本要求:
规格要求
公章直径通常在4厘米左右,具体尺寸可能因学校而异。
大学公章尺寸可能为2.5cm*2.5cm。
公章中心应有学校名称、校徽和“公章”字样,周围可能伴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或“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字样,下方应有公章编码和制章单位名称。
保管要求
公章应由校长室或办公室主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公章应存放在保险柜或牢固的柜、抽屉内并加锁,确保安全。
严禁私自更改、涂抹或盖错章。
使用规定
使用公章必须经过审批,通常由学校领导或各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由管理人员操作。
不得在空白函笺或空白表格上盖公章。
特殊情况需带章外出使用时,应填写相关审批表格,并征得学校领导批准。
使用范围
公章用于加盖学校名义的文件和材料,学校需对加盖公章的内容承担法律责任。
公章不得用于经济合同、收据、支票等经济交往活动。
记录和审批
印章保管须有详细记录,注明公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等信息。
1000元以上的财务开支必须使用公章时,需由秘书长(或主管人员)提出意见,报领导批准。
其他注意事项
公章使用后,应在印章使用登记簿上登记,并留存备查。
特殊情况下的公章使用,需有适当的审批和记录程序。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学校公章的正当、合法使用,防止滥用和丢失,保障学校及公众的利益。学校应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具体的管理细则,并严格遵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