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厅查案要多久

国土厅查案的时间 取决于具体案件的复杂程度和是否涉及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及查案时限的总结:

一般情况

查处土地违法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一个月内结案。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结案的,经报请上一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延长结案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快速处理

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执法监察工作机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立案。

案件调查工作应在20日内完成,案件审理工作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当事人提出陈述和申辩理由的,应在3日内完成复核。

从立案到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总时限为60日,若案情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可延长至90日。

涉及犯罪

若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在立案之日起7日内将立案呈批表报上一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结案之日起14日内将相关法律文书报上一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其他规定

没有明确规定的,一般应当自立案之日起2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重大案件经立案机关的主管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综上所述,国土厅查案的时间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复杂性和是否涉及犯罪。在一般情况下,案件应在一个月内结案,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三个月。若涉及犯罪,则需遵循更严格的时间要求。建议在实际办案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确保案件处理的及时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