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深户的生育险使用方法如下:
准备必要证件
准生证
结婚证
户口本
身份证
社保卡
母子保健手册(一般怀孕3个月以后医院才建档才有的)
办理计划生育证明
持准生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去所居住的居委会开具计划生育证明。
建卡及使用生育险
持有“深圳市计划生育服务证”的女性参保者可以享受生育险。怀孕满3个月后,持计划生育服务证明和社保卡到医院产科建卡,之后产检和生宝宝都可以用生育险。
参加综合医疗社保的女性,每个月将50元划入个人帐户,住院医疗和综合医疗两者缴费差额为69.53元。
报销流程
参加生育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其产前检查、分娩住院、产后访视、计划生育手术的基本医疗费用(不含婴儿费用)由生育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参保人在国内其他城市发生的符合《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先行支付现金,其后凭有关单据和资料向市社会保险机构提出申请,由市社会保险机构按规定审核报销。
参保人应在医疗费用发生之日起12个月内(住院从出院日起算)内办理申请报销手续,逾期不予报销。
其他注意事项
非深户在职员工只参加住院保险或劳务工保险的,需由单位申请参加综合医疗,再自动绑定由单位扣缴生育保险。
报销时需要的资料包括: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证明、产妇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医院收费收据、费用明细和出院小结、金融社保卡或银行卡、生育报销承诺书等。
建议:
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证件和资料,确保顺利办理。
尽快办理综合医疗保险,以便自动绑定生育保险。
注意报销的时间限制,确保在医疗费用发生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报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