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后未上岗怎么规定

对于安置后未上岗的退役军人,相关规定如下:

非因退役士兵本人原因未上岗的处理

若接收单位未按照相关规定安排退役士兵上岗,则从所在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出介绍信的当月起,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平均工资的80%标准,逐月发给退役士兵生活费,直至其上岗为止。

退役士兵主动不上岗的情况

若退伍军人主动不上岗,则视为放弃安排工作待遇。

接收单位故意不安排上岗的情况

若接收单位故意不安排退役士兵上岗,同样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平均工资的80%标准,逐月发给退役士兵生活费,直至其上岗为止。

法律依据

这些规定依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十九条、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条。

综上所述,安置后未上岗的退役军人,如果非因本人原因未上岗,将享受一定标准的逐月生活费发放,直至上岗为止。若为退役士兵主动放弃或接收单位故意不安排上岗,则会有不同的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