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是指 调整旅游活动领域中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包括广义和狭义两种定义:
广义旅游法:
指调整一个国家或地区旅游活动领域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这包括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同旅游有关的法律、国务院制定的旅游行政法规、国家旅游行政部门制定的部门规章、地方性旅游法规以及我国政府缔结、承认的国际旅游公约、条约或协议等。
狭义旅游法:
指各国或各地区立法机构通过法定程序制定和实施的旅游法律制度,通常规定一个国家或地区发展旅游业的根本宗旨、基本原则和旅游活动各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旅游监管部门的职能等。例如,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是为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而制定的。该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3年4月25日发布,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它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组织到境外的游览、度假、休闲等形式的旅游活动,以及为这些旅游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经营活动。
旅游法的特征包括:
法律关系:由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调整对象:旅游活动中形成的带有旅游特点或者体现旅游活动特点的社会关系。
综合性:带有较强行政法色彩,同时又涉及宪法、经济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法、公司法和安全法等多种法律部门。
旅游法通过这些规范旨在保护旅游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业的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