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集体户口领取结婚证的过程如下:
准备证件
双方身份证原件。
集体户口簿内的户口卡或者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
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选择婚姻登记机关
双方可以共同到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即北京市的相关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提交申请
男女双方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审查与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和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审核通过后,婚姻登记机关会准备颁证事宜,新人稍等片刻即可领取结婚证。
其他注意事项
如果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
对于集体户口,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如果一方是再婚者,除了上述手续外,还需带上协议离婚证书或法院判决书。
通过以上步骤,北京集体户口的男女双方可以顺利领取结婚证。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证件,并选择好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地点,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