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起诉要哪些费用

法院起诉需要支付的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案件受理费

财产案件的受理费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按照比例分段累计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非财产案件的受理费根据案件的类型交纳,标准在10-1000元之间不等。例如,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侵害姓名权、肖像权、荣誉权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

申请费

申请费包括申请财产保全、申请强制执行等费用。例如,申请财产保全,如果保全财产数额在1000元以下的,按每件交纳30元;申请保全财产价值超过1000元的,按一定的比例收取。

其他费用

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律师代理费

如果委托律师代理诉讼,需要支付律师代理费。律师费用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和律师的收费标准而定,一般由委托人承担。

其他可能的费用

相关部门的鉴定费、查询费等。

需要注意的是,部分费用如证人出庭费、鉴定费等可能由申请方承担,而法院保全费和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一般由申请人承担,除非法院裁定由败诉方承担部分或全部费用。此外,如果原告申请撤诉且法院裁定准许,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上诉人负担。

建议在起诉前详细咨询当地法院或律师,了解具体费用标准和支付方式,以便做好充分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