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工资的计算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异,但通常有以下几种标准:
全国范围内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五十九条,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北京市
根据《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一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在病休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用人单位支付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上海市
根据《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病假工资计算的公告》,病假工资标准如下:
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
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其他省市
各省市结合当地实际,陆续出台了地方性的病假工资政策和支付标准,通常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建议
了解当地政策:不同地区的病假工资标准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劳动者查阅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以获取最准确的病假工资信息。
劳动合同约定:如果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病假工资的计算方式,应优先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集体协商:如果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都没有约定,用人单位应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来确定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和系数。
通过以上信息,劳动者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在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并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