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征收

“征收”一词具有多种含义,具体如下:

土地征收

定义:国家或政府为了实现公共利益需要,依法强制转移非国家所有的土地所有权,并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目的:通常是为了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城市发展等公共利益目的,例如修建高速公路、铁路、机场、学校、医院等。

核定征收

定义:由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情况,在正常生产经营条件下,对其生产的应税产品查实核定产量和销售额,然后依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征收税款的征收方式。

适用对象:主要适用于规模较小、不具有完备建账能力的纳税人,以其基本情况及行业情况作为征收依据。

行政征收

定义:行政主体凭借国家行政权,根据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向行政相对人强制性征集一定数额金钱和实物的行政行为。

组成:主要由税和费组成,税是国家税收机关依法强制取得财政收入的手段,费是行政主体为行政相对人提供一定的公益服务或授予其国家资源和资金的使用权而收取的代价。

房屋征收

定义: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补偿: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这些征收方式均是为了实现公共利益,但具体的征收对象、程序和补偿方式有所不同。希望这些信息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