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责发生制,也称为 应收应付制或 应计制,是一种会计核算基础。它 以权利和义务的发生来决定收入和费用的归属期。具体原则包括:
凡是在本期内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承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
凡是不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本期收付,也不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
这种制度有助于更准确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为它确保了收入和费用在它们发生的会计期间内得到确认,而不是仅仅基于现金的实际收付。权责发生制是会计准则中的一项基本要求,广泛应用于企业会计和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