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填写托收指示

填写托收指示时,应确保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遵循《托收统一规则》第522号文件的规定。托收指示应包括以下内容:

委托日期:

即该凭证送交银行柜台的日期。

付款人全称:

填写票面显示的付款行全称。

付款人账号:

付款人账号栏不填,由银行查询填写。

付款人地址:

如果票面有付款行详细地址则按地址填写,如果没有,需要查询到该付款行隶属于何省何市(或县)。

付款人开户银行名称:

填写付款人开户的银行名称。

收款人名称及账号:

填写收款人的名称和账号。

收款人开户银行名称:

填写收款人开户的银行名称。

托收附寄单证张数或册数: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合同名称、号码:

如有合同,应填写合同名称和号码。

托收凭据名称:

例如“银行承兑汇票”,并需填写托收的本张承兑右上角的汇票号码。